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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友名义购房作为民宿,任何一方离世后租金归谁?

问题:

多年前,我和朋友在吉隆坡购买了一处房产,并将其租用为民宿。虽然在购买房屋时我也投入了我的一部分资金,但该房产是以我朋友的名义登记的。如果我去世后,我的家人是否可以继续从我的朋友那里收取我的租金份额?如果不行,有哪些选项?

答:


尽管您和朋友共同购买了房产,但房产证书仅以朋友的名义登记,因此合法拥有权仅归朋友所有。要是朋友决定不支付租金,您的家人即可能无权向朋友要求您的租金份额,除非另有书写式的协议。


由于房产位于马来西亚半岛,建议您与朋友讨论房产的利益分配,包括租金收入和拥有权,并设立信托以明确设定的分配方式,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信托是一份法定受托文件,需要您们共同设立,资产由受托人管理,并根据信托指示在发生触发事件时分配给受益人。通过信托,您们可以确定受益人何时以及如何获取资产或销售所得。

建议您和朋友寻求专业遗产规划师的帮助,根据双方需求和关切提供全面的规划建议和解决方案。 


(所有资料与数据由 Rockwills 乐委集团所提供)


关于乐委国际集团

乐委国际集团现已成立29年,1995年起开拓了专业遗嘱缮写市场如今已发展成全国领先的资产规划专家。乐委国际集团目前是市面上最强大的服务供应商,为需求者提供在信托、继承、管理以及财富分配上的最佳方案。除了缮写了超过30万份遗嘱,乐委也设立了超过1万6千份的信托,并持有超过250亿令吉信托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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